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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禁止!物业费不得如此催收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水和电是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但是当业主欠缴物业费时,有些物业公司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制裁”业主,那么,物业是否有权如此催收物业费?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新出台的民法典更是做出明确禁止性规定。今天,打开民法典让我们一起来解读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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