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玉田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入选高检院第三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玉田县检察院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1月9日,玉田县检察院对玉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刘某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月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2月10日,玉田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袁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王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单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尹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中扣押豹猫3只
检察院介入侦查研究案情
承办检察官在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