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见者博,多闻者智,拒谏者塞,专己者孤”。我通过在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轮训班的学习,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又有了深刻的理解。学无止境,只有不断鞭策自己,才能在自身岗位中从严律己。由此个人得出以下几点体会:
一、对《准则》、《条例》有了更为清晰和深入领会
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省、市两级党代会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这些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正风反腐的强劲态势激浊扬清,不仅净化了政治生态,凝聚了党心民心,也改变了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二、对今后工作的有益启示
毛泽东曾经有一段著名的论断——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准则》、《条例》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运用到工作和生活实际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
1.提高认识,自觉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与各项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2.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从严治检的使命。一要抓好学习,作为一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二要抓好宣传,细化法律监督工作,要采取各种途径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检察机关本职工作。三要抓好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检察护航,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严查职务犯罪领域问题,深挖渎职犯罪线索。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前,持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反腐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提振工作精神。要真抓实干,砥砺前行。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宣传预防工作,迅速适应改革发展步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让检察机关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一份力量。
总之,学习《准则》、《条例》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永远在路上。我将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