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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文化的建设与完善
时间:201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玉田县检察院的实践经验为切入点

  【摘要】当今社会,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文化育检、文化兴检”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关键词】检察文化 检察精神 改进措施

  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的思想核心和力量源泉,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强化检察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科学管理的精神纽带。检察文化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发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从根本上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要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向前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一、检察文化的内涵及作用

  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日常生活中创造的,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创新检察管理机制为途径,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的的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法律文化。对于检察文化的内涵,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讲话中曾进行了完整的概括。他说:“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涵盖了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等,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精心实践,大力推进。”

  检察文化的内涵主要体现于检察机关及其人员的思想、价值和情感。例如,我院在长期的司法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以人为本的文化特质,并为此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基层院的公诉部门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难,我院实施青年干警辅岗制度,不仅减轻了公诉干警的工作压力,提高了诉讼效率,而且加强了其他科室青年干警们的综合业务能力,使其得到全面学习与提高;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方针,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教育,使其尽快步入正确的人生轨迹;控申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变被动接受上访为主动下访,努力服务群众,将信访隐患最大限度的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些做法,都体现了人本文化对我院司法活动的影响。

  检察文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提高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增强检察机关的向心力、凝聚力;二是培养检察官群体的职业道德,提高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三是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确保检察事业顺利发展。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

  (一)检察文化建设不是一开始就存在,而是一种发展状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规律性,社会发展规律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的变化过程,检察事业发展也遵循同样规律。以玉田县检察院的发展为例,我们可以将它分成三个阶段,也就是三个发展状态:一是从1978年恢复重建至1998年,主要特征是基础设施的改善、人员的选调、组织机构的逐步完善,我们称为“艰苦创业阶段”;二是从1999年至2004年,主要特征是争先进意识不断加强、工作业绩显著提升、多项考核进入全市领先行列,我们称为“争先创优阶段”;三是从2005年至今的十年间,玉田县院为进一步实现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各届院党组审时度势,开始以创检察品牌为目标,以提升检察品质为根本的全面建设阶段。期间荣获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集体二等功、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多项荣誉,检察文化建设每年有计划有成效深入推进,此阶段我们称为“品牌文化建设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一个从低级发展状态逐步向高级发展状态迈进的过程,后者包容前者,最终实现用检察文化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队伍,挖掘检察人员潜能,激发检察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充分展现检察文化的内驱力作用。

  (二)检察文化建设不是做表面文章,而是一种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一提到检察文化,有些人以为文化建设就是挂个字画、写个名言、贴个标语,有些人就只想到摄影、游览、体育运动等常见性的活动,其实这都是认识上的偏见,缺乏创新意识,不能与时俱进。检察文化其实包含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等多个层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检察文化建设不光要注重外在的形式与符号,更要注重内在的本质与核心,那就是精神文化建设。如果将搞好检察文化建设简单地定义为搞好文体活动,或者将检察文化固化于几种形式以偏概全,那么就阻碍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检察文化应该是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具有时代精神。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来说,更是有义务和责任将之发扬光大。有的干警认为基层院级别低、待遇差,没有发展空间,因此,一些人工作没了激情、奋斗没了动力,这是基层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基层院队伍难管理的发展瓶颈。这个时候,检察文化作为一种引领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逐渐显示出了它的巨大功能。充分发挥检察文化软实力的巨大力量,有助于更有效地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

  (三)检察文化建设不是搞政治作秀,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管理功能。

  全国检察文化暨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召开后,各省级检察院对检察文化建设作出了专门部署。有的人认为这也许就是一阵风,刮过就完事了,不要跟风弄潮、搞政治作秀。一些基层院认为,当前办案压力很大,中心工作很多,财政保障乏力,文化建设是既花钱又费神可有可无,只有集中精力抓好检察办案才是正道。其实,这是一种认识误区。检察机关的制度规范、执法活动、设施环境以及各种文化活动都是检察文化的客观载体和外在表现。检察人员在执法等活动中展示的理想信念、价值标准、执法理念、职业修养、精神风貌,则是检察文化的本质与核心,它体现着检察事业最深层次的精神积淀。而这些客观载体和精神积淀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地、全方位地坚持。实践证明,先进文化具有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引导、约束、凝聚、激励等作用。从管理的角度来讲,这些作用有助于弥补制度管理等管理方式的缺陷,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推动高层次、现代化的检察管理,必须重视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先进检察文化的影响和熏陶,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自律能力,并推动形成检察职业自律机制,并积极借助文化蕴含的价值标准和目标追求统一思想,增强干警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措施

  我国的检察文化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其应有的功能没有引起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存在着对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盲目化、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精神文化建设任重道远。如何采取合理措施,理性培育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基于对检察文化的概念、内涵和作用的解析,结合我院建设实践,从以下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凝聚共识,提升素质,创造精神文化

  检察精神文化是检察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在培育检察精神文化。检察干警只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质及丰富的文化知识,才能真正提高法学素质,自觉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体现法律精神,增强法律监督的有效性。一直以来,我院深刻认识到检察文化在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提升队伍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以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为指导思想,开创性地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以塑造一支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与检察工作相适应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精神文化。如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进行“三观”教育;规范和倡导检察礼仪,从工作用语、执法态度、言谈举止等细节抓起,引导和督促检察工作人员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司法品性和文化内涵,提升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规范办案流程,全面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做到博而专、精而深;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横向联系和交流,大力开展释法析理和预防犯罪宣传工作;特别是在本次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过程中,组织各位干警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生死牛玉儒》等多部先进人物影片,使干警们受到心灵上的洗礼,给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改善设备,营造氛围,创造物质文化

  检察物质文化是司法理念的一种外在的物质表现,是社会公众可以直接通过感官感受的具体实物。要完善检察物质文化就要不断完善文化设施和硬件建设,包括检察机关的场地、建筑、设施、装备、制式服装,以及检察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优美、和谐、健康、充满活力的检察文化环境让干警身居其中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美的熏陶、智慧的启迪、进取的力量。近年来,我院积极加强各项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规范办公秩序,添购电脑等业务必备器材,提高科技含量,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实现办案和办公现代化。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上级文件、学习资料、活动动态、心得体会等,方便检察工作人员随时学习和交流。同时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绩效考核等,为检察文化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美化办公环境,注重检察场所的文化特色建设。在办公室、走廊装裱字画,设置文化标语、名言警句,营造井然有序、整洁优美、庄严舒畅、文化气息浓厚的办公环境。购置一批经典书籍发给干警们阅读,激发了全院检察人员的自豪感和凝聚力,培养团结合作能力和创新求索精神。

  (三)改进方法,人本管理,创造制度文化

  良好可行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我院注重制度文化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进一步加大对检察人员和检察工作的管理力度,促使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在改进工作方法方面做到:一、规范统一化,建立符合实际的规范化管理体系;二、职责明确化,合理界定各科室的职能和各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三、工作流程化,明确每一工作程序、每一办案环节及流程走向;四、质量标准化,建立检察业务各个重点环节的质量标准,使工作流程中的各执法环节衔接更加规范,为监督、考核提供客观依据。在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以程序公正促进了实体公正的同时,积极推行竞争激励机制,完善落实竞争上岗、考核评优、轮岗等制度,在干警中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促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才能,提高工作积极性。领导班子在制度化的管理方式中提出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关心干警的生活,注重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教育引导干警人格、意志、品格的完善,促进其形成“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在干警思想上有困惑、遇到重大挫折、家庭遭遇变故的时候,及时帮助干警解决困难,渡过难关,使其产生“以院为家”的亲切感和“玉检发展,我在其中”的责任感。

  四、结语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文化能动作用,就是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就是要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检察文化建设始终置于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位置;就是要大力实施文化育检、素质强检、实干兴检战略,增强干警对检察事业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就是要真正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就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培育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从而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权的神圣与荣耀,创造出全体检察人员共同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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