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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辅岗工作制度 实施多岗位培养锻炼 全力打造一专多能的青年检察人才队伍
时间:201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2012年以来,玉田县院党组紧紧围绕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青年检察官培养机制,研究制定并实行了《辅岗工作制度》,努力培养“提笔能写、开口能讲、有案能办、遇事能干”的综合性青年人才。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辅岗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升了青年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玉田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经验做法被河北省院《检察政治工作情况》和《检察日报》转发推广。

  一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研究制定辅岗制度

  2010年以来,我院先后招录 16名青年干警,占干警队伍的比例达到四分之一,分别分布在院内12个部门。其中很多干警进院后一直在单一业务岗位工作或在综合部门工作,不熟悉其他部门工作,对检察业务掌握得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随着检察业务工作量的逐年增加,各主要业务科室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愈加突出。为了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使青年干警尽快熟悉掌握各项检察业务,把他们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我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玉田县人民检察院辅岗工作制度》,将近年来招录进院16名青年干警,全部纳入辅岗工作岗位。辅岗岗位确定为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未检、控申等主要业务科室。辅岗干警在圆满完成主岗工作(即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由政治处有选择的安排其参加辅岗工作,参与办理批捕、公诉、反贪、反渎、未检、控申等案件。辅岗工作结束后,由提供辅岗岗位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参加辅岗工作干警及时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扎实推进严格管理,搭建培养锻炼平台

  我院高度重视青年检察官队伍建设,将青年检察官的教育培养纳入全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以全面推行辅岗制度为平台,不断强化对青年检察官的培养锻炼。

  一是辅岗锻炼提升业务能力。在主管检察长和辅岗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辅岗工作的干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程序,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使自己的才华在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展示。为了帮助辅岗干警迅速提升业务能力,各主要业务部门还定期组织观摩讨论活动。公诉部门将办理的典型疑难复杂,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观摩庭,开庭时邀请辅岗检察官参加旁听观摩,在庭审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指控犯罪、运用证据和法庭辩论的能力;各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案例研讨分析活动,组织辅岗检察官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由主管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讲评,使青年检察官的实战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二是组织实施结对传帮带活动。针对参加辅岗的青年检察官工作经验不足和实务技巧相对欠缺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每人指派一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担任师傅,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使青年检察官迅速成长,向着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的方向全面发展。还组织开展了“资深检察官大讲堂”活动。结合学习贯彻新刑诉法,由资深检察官定期为参加辅岗的青年检察官辅导授课,结合工作实际,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法律适用和检察机关主动应对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干警对法律条文及精神实质的理解,切实提高了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管理考核。推行辅岗工作制度,涉及到多项工作,运行起来需要协调多个部门,必须实施科学严格的管理,才能取得扎实成效。为此,玉田县院建立了《辅岗干警工作档案》,把干警参加辅岗工作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以及执法执纪等工作鉴定、逐人逐案造册归档,并全部纳入干警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同时明确了辅岗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辅岗期间,辅岗干警要恪尽职守,与主岗人员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凡因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工作失误或瑕疵案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同时在检察局域网开设辅岗工作栏目。由青年检察官结合参加辅岗工作情况,撰写工作体会、办案札记、案例研讨、调研文章等,上传到网上进行交流讨论,院领导定期进行点评,有力地促进了青年检察官的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三、推行轮流接访制度,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近年来进入检察机关的青年干警虽然学历较高,且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但普遍存在着社会实践较少、缺乏群众观念和百姓情结、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问题。为了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对辅岗制度做出了一个补充规定,即要求所有参加辅岗的青年检察官轮流到玉田县涉法涉诉信访中心接访,每人一年接访锻炼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旨在强化青年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意识。近一年来,辅岗干警累积接待群众信访139人次,均做到了依法公正处理。通过以老带新接待群众信访,使青年检察官在感同身受中进一步增进了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办访实践中提升了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我们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青年干警深入到农村、社区和学校,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

  四、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双促双赢

  辅岗工作制度的全面推行,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达到了主岗辅岗双促双赢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了团队精神。办案中,辅岗检察官与公诉、侦监、自侦等部门干警共同研讨案件、提讯犯罪嫌疑人、复核证人、一起出庭公诉,切实做到和衷共济,互帮互助,精诚合作,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明显增强,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优化了资源配置。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使如何科学合理的调配检力资源成为需要我们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我院通过实施辅岗工作制度,让一批有准备、有能力的青年检察官参加各类案件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部门的办案力量,使各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压力得到缓解,同时也使青年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实现了检察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三是提升了工作质效。辅岗工作有效解决了青年检察官办案经验不足和检察实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也促进了本职工作。鲜活典型的案例和办案中积累的实践经验,使青年检察官对刑事诉讼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和借鉴。2012年以来,我院参与辅岗检察官共办理各类侦查监督案件 42件 47人;办理各类公诉案件159件 176 人;参与办理自侦案件15件2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了本职工作与辅岗工作的双促双赢。

  通过实施辅岗工作制度,使青年检察官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培养锻炼,进一步激发了青年干警岗位成才、奋勇争先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激情。2012年以来,我院干警先后有11名青年检察官受到各级领导机关表彰,其中3名青年干警在全市公诉人论辩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在市院组织的“青春耀检徽,共筑中国梦”五四青年节演讲比赛中,1名青年干警荣获一等奖; 1名干警获得全市金牌检察官和玉田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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